????????(一)會計對反傾銷應訴的認識不足
反傾銷應訴是建立在對起訴國的反傾銷法律、產業現狀、反傾銷程序有充分認識的基礎上,但是我國出口企業并沒有充分認識到自身的不足,往往在反傾銷調查提起時才開展相關的認知工作,導致盲目地應訴。應訴反傾銷屬于涉外訴訟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既包括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國際反傾銷法和在WTO框架下起訴國的適用的法律,這就要求進行反傾銷會計舉證業務的會計人員不但要熟悉一般的法律知識,還要精通國際、國內以及起訴國內關于反傾銷專業的法律,同時要具有能夠應對應訴答辯的外語交流能力,但是目前我國并沒有多少專業會計人員可以完全達到這種要求。
(二)反傾銷應訴的會計舉證中注冊會計師服務缺失
應訴反傾銷是一個十分復雜的程序,再加上每個環節的時限要求非常嚴格,而每個環節對應訴成敗均十分關鍵,因此企業不可能單憑自身的力量去應訴。在歐美,一般的會計師事務所都可以提供反傾銷應訴服務。但是由于我國的注冊會計師普遍缺乏國際反傾銷法律知識、國際貿易知識和國際法務會計知識,而且外語水平也相應限制了注冊會計師提供更優質的相關服務,所以我國的注冊會計師大多數還不能展開這種業務。
(三)企業反傾銷應對能力的缺失
由于我國還沒有建立相應的反傾銷會計,因此在應訴時所需的會計資料是由現有的會計系統提供,其積累的資料十分有限。反傾銷會計,是指特定主體運用會計知識、反傾銷法知識和國際貿易知識,就反傾銷中的問題提供會計支持,進行會計規避、會計舉證、會計調查、會計鑒定活動。企業自身沒一定的反傾銷會計資料的積累,會計師事務所也沒有相關的服務,企業在遭遇反傾銷調查時,根本不可能有還手之力,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國際市場的流失,遭受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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