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4日,商務部對來自中國的氨基乙酸/甘氨酸發布了初裁結果,復審期為2006年3月1日到2007年2月28日。2008年9月26日,商務部發布終裁結果。通過分析當事人提交的評論意見,商務部在終裁中對傾銷幅度的計算作了更改。
出口商 | 傾銷幅度(%) |
Baoding Mantong Fine Chemistry Co., Ltd. | 52.02 |
中國統一執行稅率 | 155.89 ? |
執行統一稅率的企業:Nantong Dongchang Chemical Industry Corporation